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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动车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动车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动车组采购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6306号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投审〔2021〕101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2〕211号)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岩溶区常规桥梁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粤交铁〔2022〕318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审定广州都市圈城际铁路近期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思路的请示》综二计划【2020】1008号文,同意广佛西环项目纳入近期建设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动车组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起自佛山西站,止于广清城际既有广州北站城际场。线路长度47.023km,其中高架段长35.394km,地下段长10.065km。全线新建狮山东、大榄、官窑南、和桂、炭步、花都港和神山北7座车站,其中狮山东站为地下站,其余均为高架站。于炭步站附近设城际铁路职业训练段1处。

2.2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

(1)招标范围:时速200公里CRH6A-AZ型四编组智能城际动车组(含CTCS2+ATO、CIR、DMS、EOAS车载设备,含动车组监造);数量:12列。

(2)包件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包件号为动车组DC-01,采购物资需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9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www.gzggzy.cn)进行线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于上述时间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网址为:https://www.gzggzy.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00分。

5.5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U盘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8时45分至2026年11月3日9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 www.gzmtr.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和城轨采购网(https://www.mtrmart.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其他说明

7.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尚未注册登记的)或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已注册登记的)。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86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A塔

7.2 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28866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6号万胜广场B塔

联系人:易湘涛 

电话: 13822198377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赵淑华、梁欢 

电话:020-37861031、020-37860741 

传真:020-37860700

 

 

监督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地方铁路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

邮编:510101

电话:020-83730640

 

9.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2:投标人声明

 

2026年10月9日


附件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动车组名称

数量

(列)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北站段动车组采购项目

时速200公里CRH6A-AZ型四编组智能城际动车组

12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CRH6型城际动车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许可证》。

2.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s://www.nra.gov.cn/ztzl/hy/xytl/xyjgzc/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3.其他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珠三角城际公司所属动车运用所或指定的动车运用所

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附件2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称)就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业绩等信息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所投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投标;

(5)为所投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所投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限和处罚范围内;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被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s://www.nra.gov.cn/ztzl/hy/xytl/xyjgzc/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四、如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我方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五、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或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单位且在公布期限内。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六、我方同意,如发现中标价格计算有误的,不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还是合同签订后,我方承诺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对核定的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